2011年11月8日 星期二

股東之權利與義務

股東之權利與義務

當你買進某公司的股票,無論金額的大小,你就是該公司的股東之一。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之後,你將會享有一些權利及義務:

(一)分享利潤:

每年公司賺了錢之後,你可以分到公司的利潤,稱之為股利,投資的越多當然所分到的股利也越多。不過如果公司營運狀況不理想,你也就領不到分配的股利了。
通常公司會把賺得的錢扣除所有的開銷之後,分配給股東。而股利的發放有兩種方式:一是現金股利,一是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就是你擁有的股數×每股分配的股利,以現金的型式發放到你的銀行帳戶中,例如你擁有2000股(2張股票),公司每股分配的股利是1元,則你可以領到2000×1元=2000元的現金股利。

另一種分配股利的方式則是以相同面值的公司股票代替現金,稱之為股票股利。由於股東不需要繳款就可以分配到股票,所以又稱為「無償配股」。

一般說來如果是一間成長率高、獲利能力佳的公司,會傾向發放股票股利,則公司可以保留更多的盈餘去進行下一步的投資及擴充,但實際上的情況仍由公司決定。

股票股利是發股票給股東,又稱「除權」;現金股利則是發放現金給股東,又稱「除息」。

(二)參與決定公司發展的重大方向:

上市公司每年需定期召開股東大會,公司經營者會在股東大會中向所有全體股東提出年度報告,同時議決一些公司未來發展的重大方向。

(三)選舉董監事:

公司設有董事會及監察人,每隔一段時間會進行董監事改選,股東擁有投票權以選舉董監事。

(四)剩餘資產分配權:

公司清算之後,股東可以按持股比例分配剩餘資產。 但必須注意的是,剩餘資產將先償還債權人,再給予特別股股東,最後剩下的才分給普通股股東。

(五)需承擔經營的風險:

公司如果營運不善,股東亦需承擔公司經營的風險,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責任僅以出資額為限,並不會要求你來償還公司債務。

(六)優先認股:

當公司以現金增資的方式發行新股時,原股東有按持股比例優先認購的權利,以維持原股東的持股比例,避免原股東的股權因發行新股而稀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