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OBV能量潮指標

1.公式:

傳統OBV_t = Σ成交量_i * (-1)^k , I=1 to t
其中i=0到t, k=偶數 if C_i > C_[i-1], 即當日上漲情況則成交量為正號
=奇數 if C _i > C_[i-1], 即當日下跌情況則成交量為負號
但若股價收平盤,則當日之成交量不計算。
例如:成交量如下表,則每日的OBV值如下表
收盤價
漲跌
成交量
OBV
6/1
117
--
3537
--
6/2
125
+8
6311
6311
6/3
124
-1
4181
2130
6/4
128.5
+3.5
4237
6367
6/5
133.5
+5
5904
12271
6/7
128
-5.5
4316
7955
修正OBV_t = 成交量_t* 淨支撐_t
其中i=0到t, 淨支撐_i = (C_i - L_i)/(H_i - L_i)
例如:
收盤價C
最高價H
最低價L
成交量
(C-L)/(H-L)
OBV
6/1
117
120.5
117
3537
0.0000
-
6/2
125
125
120.5
6311
1.0000
6,3 11
6/3
124
128.5
123
4181
0.1818
760
6/4
128.5
128.5
124
4237
1.0000
4,237
6/5
133.5
136
127.5
5904
0.7059
4,168
6/7
128
134
124.5
4316
0.3684
1,590
2.意義:
OBV為一測度量能的指標,或人氣的指標,主要在衡量買盤力道的強度。以傳統OBV而言,其意義為將上漲當日的全部成交量當作買盤,將下跌當日的全部成交量當作賣盤,所得到的累計淨買盤即為傳統OBV,以計算淨買盤,用以對量能作測度。但此法缺點在於易將賣盤算成買盤。例如股價由高點下殺後只剩小漲的情況時,直觀上當日籌碼是屬於賣盤,但因其小漲,會被計入買盤。
而修正OBV則引入支撐觀念,以改進傳統的缺點。修正OBV將當日收盤價高於最低價的比率部分當作買盤(多頭力量),以計算人氣聚集程度,以判斷買方勢力的強弱,作為後勢的判斷依據。以此法計算之OBV,為免其過度波動,通常可採用12日移動平均值以平滑之。

3.應用原則

OBV指標的使用必須配合股價走勢,才具有判斷意義。OBV可用以判斷籌碼是趨於集中(accumulation)或分散(distribution),尤其是股價處於盤整時。
(1)當股價盤整或小跌時,OBV卻呈現大增的情況時,則顯示市場可能有人在作集中籌碼的動作。這個情況可視為買進訊號。
(2)當股價在上漲情況,但OBV卻在下降時,則顯示市場籌碼正在分散,主力出貨的可能性高。為賣出訊號。
(3)股價盤整許久時,當股價出現突破時,需配合OBV來檢視成交量是否伴隨著股價上漲而擴大。如果是,才是有效突破,則此時為買進訊號。
4.缺點

如前所述,傳統OBV是以漲跌來作為買賣力道的依據,而沒有考量到當日股價的走勢。例如股價若先開高大漲後被下殺,收盤時僅小漲時,則直觀上此時的量應屬於賣盤而非買盤,然而依照傳統OBV的計算方式則因其小漲而被計入買盤,最後會產生誤導作用。也因此傳統OBV指標的正確訊號率會較低.
而修正後的OBV指標並非一累計值,因此無法有效看出主力是否在暗中吃貨,且波動性會較大,較不易看出趨勢。

5.補救措施
傳統OBV的缺點除了用修正OBV代替外,尚可對判斷漲跌的價格作修正。例如以每日最高價、最低價及收盤價作平均,得到所謂需求指數,而用需求指數的漲跌來作為買賣盤的判斷依據。
而修正OBV的缺點則可使用12日移動平均值以降低其波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