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認購權證基本定義

一、何謂認購權證

認購權證為在集中市場交易之有價證券,持有認購權證之投資人,在付出一定價金(權利金)之後,即有權利(而非義務)在權證之存續期間內(美式),或特定時點上(歐式),決定是否以事先預定之價格(即履約價格),向發行券商買進該權證可認購之標的股票。


二、購買認購權證好處與風險

(一)購買權證的好處:
與信用融資比較,法令規定可融資成數為五成,名目槓桿倍數等於2(=1/0.5);而以目前市面上的權證來看,名目槓桿倍數往往有4以上的水準。因此當看好標的股票時,捨股票購買權證可以節省資金成本。
購買權證除了享有名目槓桿倍數高的優點外,真正的投資效益反應在權證的有效槓桿倍數之上。當標的股票上漲1%時,權證理論上可上漲1%乘上有效槓桿倍數,以目前流通的權證來看,有效槓桿倍數多居於2到3倍左右,擴大投資槓桿的效果可由此觀之。

(二)購買權證的風險:
當標的股票下跌時,權證的跌幅也將擴大為實際的槓桿倍數乘上標的股的 漲跌幅,且權證的漲跌停幅度相當大,當標的股票受到利空衝擊而跌停時,即使權證價格充分反應了有效槓桿倍數,多半離權證的漲跌停價位仍有相當的距離,因此結果往往是權證超幅反應至跌停價位,遠超過權證合理的下跌幅度。
由於部分認購權證成交量少、流動性不足,對於投資人而言可能有相當大的流動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