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避險交易策略

一、風險的定義

風險(risk)一詞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被用到,一般用語中風險的涵意與財務管理風險的定義稍有不同。在財務管理上,風險的定義是上下波動。因為上下波動,所以對未來將要發生的事情無法確定。所以風險可以更明確地定義為:
無風險狀況:事後報酬率等於事前報酬率
有風險狀況:事後報酬率不必然等於事前報酬率
在財務管理中,投資人面臨風險,代表可能賠錢,也有可能賺更多錢。風險雖代表有可能賺更多錢,但仍為人們所不喜歡,其主要原因是波動(不確定性)會為規劃帶來很大困擾。
二、降低風險的方法
如何降低風險是財務管理中一項重要的課題。降低風險的方法大致可分為兩類:

(一) 風險分散:此方法為一般人所熟知。資產有許多種,影響各項產業的因素不盡相同,所以不同的資產價格不會同上同下。將不同的資產放在一起,藉彼此相沖的效果可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

(二) 風險轉移:如上所述,風險為人們所不喜歡,會產生副作用。但不同的人對承擔風險的能力及意願不一。風險移轉即是將風險移轉給有能力或有意願承擔風險的人以達到規避風險移轉的目的。
三、避險的原理
期貨與現貨之主要差異在於交貨日期先後不一,其他影響期貨、現貨價格之因素皆相同(當然,影響的幅度與時效性可能不太一樣)。另外,期貨與現貨價格在到期時必須相同,否則便有套利的機會。在到期日前,期貨與現貨價格具有高度相關性。在相關的兩個市場中,反向操作,必然有互相沖銷的效果。換言之,避險即利用期貨的價差來彌補現貨的價差。

四、避險的種類

(一) 多頭與空頭避險之不同
對沖交易中,避險者用期貨保護現貨。一般依避險者進場時所持期貨部位又可細分為多頭避險或空頭避險兩種。為期貨部位與現貨部位能互沖,避險者反向操作進場買期貨,稱之為多頭避險,後者為避免價格下跌。

(二) 預期避險
另外有一種狀況一般稱之為預期避險。其主要差別是避險者進場時手上現貨部位有無的不同。預期避險中,避險者在進場日手上並無現貨,但預期在沖銷日前手上會有現貨等待出售。

(三) 交叉避險
避險功能的關鍵在期貨與現貨的相關性,兩者是否為同一商品,並非絕對的必要。同樣的商品,價格的變動自然會相關;如果所需的期貨契約並未上市交易,但可找到與現貨相關的其他期貨,避險的效果仍然可以發揮。當期貨與現貨不同時,吾人稱之為交叉避險。在現實界中,交叉避險的例子很多,尤其是在使用金融期貨的情況時,大多數的避險者均在作交叉避險。
五、避險交易策略
上述對避險的原理及有關因素作了說明。在實地作避險交易時,避險者面臨許多決策問題。

(一) 單一或整合避險
在避險交易的決策中第一步是確定避險的目標或風險的來源。避險者所面臨的價格風險往往不只一個,不同的價格之間可能相關,如果彼此互沖,同樣可達到避險的效果,吾人可稱此為內生避險機能;以期貨為工具來避險,可稱為外部避險機能。如果避險的目標是針對每個價格風險,一般稱之為單一避險;如果目標是放在內生避險互沖效果之後的殘餘風險,稱之為整合避險。在觀念上,整合避險較為正確,避險效果比較好,交易成本亦較低。避險者應該將焦點放在殘餘風險,而非單項交易的價格風險。

(二) 連續或選擇性風險
所謂選擇性避險及避險者認為價格波動對其不利的可能性很大時才進場買賣期貨,如此仍可享受價格朝其有利方向變動的好處。如果避險者不願意冒任何風險,一心只想把價格控制在某一特定的範圍內,便應採取連續性避險。選擇性避險雖名為避險,但投機的成份很大。

(三) 期貨契約之選擇
1. 相關性:避險的關鍵在於期貨與現貨之間價格的相關性,兩者相關高,基差風險愈小,避險效果便愈好。
2. 流動性:因為避險者屆時必須沖銷其期貨部位,期貨契約的市場流動性亦為重要考慮因素之一。
(四) 期貨契約的數量
在決定了期貨契約之後,避險者必須決定用多少期貨來保護現貨,換句話說,決定期貨與現貨的搭配比例-避險比例。避險比例的決定是避險交易過程中最重要的一環。避險比例為避險者所買或賣的期貨數量與現貨數量之間的比例:
h即為搭配每一單位現貨所需的期貨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