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委託單種類

一、 依價格分類

(一) 市價委託:(market order)即指示經紀人以下單時市場上所能取得的最好價格來進行交易,如為買進,此一價格同嘗試當時的賣出報價,如為賣出,此一價格通常是當時的買進報價。市價委託是投資者最有把握可以成交的委託方式。客戶若要下市價委託,必須瞭解其無法要求較佳價位成交,因為市價委託的目的是儘速成交而不管成交價位是否對其有利。

(二) 限價委託:(limit order)即只有在比所限定的價格要好或相同的價位才能成交的委託。買進的限價委託,通常會限定一個比當時市價要低的價格;賣出的委託則通常會限定一個比當時市價要高的價格。

(三) 停損委託(stop order,或stop-loss order):當市價等於或穿過事先所設定的停損價格時,即成為市價委託的一種下單方式。停損委託通常是已持有期貨部位者,為了限制損失金額而下的平倉委託,故以持有期貨買進部位者,其停損價格必在目前市價以下,以持有期貨賣出部位者,其停損價格則定在當時市價以上。

(四) 停損限價委託(stop limit order):即當市價處及所設停損價格時,該委託自動變成限價委託,必須比所限價格好或相同時才能成交。此委託必須設定兩個價格,一為停損價格,另一為限定成交之價格,兩者可相同或不同。

(五) 觸及市價委託(market-if-touched order,簡稱MIT):MIT又稱看板委託,其意義是當市價處及所設價格時,該委託自動變成市價委託。MIT委託的功能和限價委託類似,但交易所內的交易規則通常較不利於限價委託的執行,故MIT委託較限價委託有較大的成交機率。

二、 依時間分類

(一) 當日委託(day order):表所下之委託只在當日有效,如在當日未能成交,該委託即行失效。

(二) 取消前有效委託(Good-Till-Cancelled Order,簡稱GTC):GTC又稱開放委託,意指所下委託在未成交或未經顧客取消之前一直有效,理論上其有效期間可至所欲買賣之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止。

(三) 開盤市價委託(Market-On-Opening Order,簡稱MOO):此種委託限定以開盤後30秒至3分鐘(視不同交易所與不同商品而定)之內的市價來成交,成交之價位自然會被限制在開盤30秒至60秒的市價範圍。在開盤之前即已進入場內的市價委託,通常視為MOO。

(四) 收盤市價委託(Market-On-Close Order,簡稱MOC):此種委託限定以收盤前30秒至3分鐘(視不同交易所與不同商品而定)之內的市
價來成交,成交之價位自然會限定在該段時間內的市價範圍內。

三、 委託取消或取代

(一) 取消委託(straight cancel order):單純地取消原來之委託,並不以新委託來取代。

(二) 代換委託(Cancel-ForMer-Order,簡稱CFO):此種委託通常用來更改原先已下之委託的內容,包括價位、數量、月份等,但不能改變買賣之方向,或買賣之商品。

(三) 二擇一委託(One-Cancels-The-Other Order,簡稱OCO):即投資者在一張委託單上設定了兩種交易方式或價位,只要其中之一成交,另一種即自動取消。

(四) 換月委託(Switch Order):即將目前持有之部位的月份,挪至下一交割月份。

四、 其他特殊委託

(一) 價差委託(Spread Order):在商品內的價差委託中,投資人買進某商品之某月份期貨,並同時賣出同一商品之另一月份期貨。同一商品在不同市場均有交易時,可委託在兩個市場同時交易同一商品期貨,在一個市場買進,在另一個市場賣出。商品間的價差交易則包含買進某一期貨,而賣出另一個不同,但相關性極高的期貨。

(二) 立即成交貨作廢(Fill-Or-Kill Order,簡稱FOK):所謂FOK乃指所下的買賣委託必須『立即』成交,否則該委託須立即取消。

(三) 全數成交或作廢(All-Or-None Order,簡稱AON):AON乃指買賣委託必須『全數』成交,否則該委託須作廢,不接受部分的成交。